美國
關鍵的公共和私有基礎設施所有者和運營商; 聯邦部門和機構; 區域實體;SLTT政府; 以及來自私營和非營利部門的其他組織,它們在確保和加強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的彈性和/或為此推廣實踐和想法方面發揮了作用[1]。
來源:
https://websites.fraunhofer.de/CIPedia/index.php/Critical_Infrastructure_Commu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