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
昆士蘭
後果管理:保護公共健康和安全、恢復基本政府服務以及向受災害影響的企業和個人提供緊急救濟和恢復的措施。[2]
加拿大
後果管理:協調和執行為減輕緊急情況造成的損害、損失、困難和痛苦而採取的措施和活動。
《國家法》:協調和"平等與行動",對"無所不能"的"協調與平等"問題。
美國
國土安全部/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
後果管理包括管理和減輕災害和災難造成的問題所需的基本服務和活動。這些服務和活動可包括交通、通信、公共工程和工程、消防、資訊規劃、大眾護理、資源支援、保健和醫療服務、城市搜索和救援、危險材料、食品和能源。(來自: 國防部,MACA,1997, 第15 頁)[6]
後果管理包括為確定、組織、裝備和培訓應急部隊以及制定應對事故而實施的可執行計畫而採取的規劃行動和準備;和事故後為減輕事故的影響而採取的行動。(來自:國防部,國防部對放射性事故的反應(DoD指令3150.8),1996年,第9頁)[6]
後果管理主要是一項應急管理職能,包括保護公共健康和安全、恢復基本政府服務以及向受恐怖主義影響的政府、企業和個人提供緊急救濟的措施。(來自:美國聯邦調查局,美國政府機構間國內恐怖主義行動構想計畫,2001年1月,第7頁)[6]
後果管理包括,相對於恐怖主義事件行動,採取措施保護公共健康和安全,恢復必要的政府服務,以及向受恐怖主義後果影響的政府、企業和個人提供緊急救濟。(自: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災害詞典2001年,22;引用聯邦應對計畫,"恐怖主義事件附件"。
來源:
https://websites.fraunhofer.de/CIPedia/index.php/Consequence_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