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
(非官方翻譯)為特定用途而安裝的一組對象,設備和建築物。
安裝:安裝,安裝和調試合集,確定使用期限。[5]
德國
基礎設施是指被認為是適當的公共服務和經濟發展所必需的所有公共和私人設施。在大多數情況下,基礎設施分為技術基礎設施(例如運輸和通訊設施,能源和供水或廢水處理)和社會基礎設施(例如學校,醫院,購物或文化設施)。[6]
基礎設施是指被認為對提供具有普遍利益和經濟發展的適當服務所必需的所有公共和私人機構。基礎設施通常分為技術基礎設施(例如運輸和通訊設施,能源和水的供應或處置)和社會基礎設施(例如學校,醫院,購物中心或文化設施)。[7]
美國
相互依賴的網絡和系統的框架,包括可識別的行業,機構(包括人員和程序)以及分銷能力,這些功能提供可靠的產品和服務流,這對於美國的國防和經濟安全至關重要,而政府的運作也十分順暢 級別以及整個社會; 與《國土安全法》中的定義一致,基礎架構包括物理,網絡和/或人為因素。[22]
來源:
https://websites.fraunhofer.de/CIPedia/index.php/Infrastructure